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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的研究与实验资金
发布02/13/2019
对于增加研究活动的研究和实验税收抵免(以下简称R&E抵免)有一个常见的误解,即当对照组成员分担与合格研究活动相关的费用时;当最终用户或决策者不是进行研究活动的同一实体时。
控制组织
问:什么是受控小组?
答:为了R&E Credit的目的,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下建立一个控制组。
- 两个实体之间的母子关系,其中A公司拥有B公司至少80%的股份。
- 两个实体之间的兄弟姐妹关系,其中A个人拥有至少占总投票权80%的股票或至少占总流通股价值80%的股票。
对于R&E学分的目的,没有额外的要求来满足控制组的定义。最重要的是,国籍不是一个考虑因素。其中任何一个成员都可以是外国公司。
资助R&E费用
问题:资助R&E意味着什么?
答案:一般来说,在确定费用是否有资格获得资助的资助,他们不能由任何拨款,合同,政府实体或另一个人资助。意思是,为了要求R&E的信贷费用,公司必须承担进行研究的风险。
然而,由于R&E学分中有控制组的定义,当实体被确定为受控组时,R&E费用的报销不被认为是资助研究。意思是,母公司或子公司/兄弟或姐妹公司可以报销任何其他成员进行合格的研究。最终,相关实体被视为单个纳税人,无论国籍,允许公司间所有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转移都不予考虑。
示例:与美国附属公司的外国父母
事实:A公司是一家拥有85%的外国公司,拥有B公司的85%,也是一家外国公司,然后,又拥有100%的公司C,美国子公司,该关系符合受控组的定义。C公司在美国进行合格的研究活动。公司为C企业C公司的资金,最终收到了该研究的好处。
问题:C公司是否能够获得资助研究的利益,以适用于计算R&E信贷?
答:是的。就R&E信用的目的而言,控制组成员被认为是单一实体。拥有在美国进行的研究并在国内产生的费用,C公司将能够将合格的费用应用于税收抵免。
结论
上述情况是一种常见的所有权结构,为在美国境内进行合格研究提供税收优惠。
简言之,由于A、B和C公司组成了一个母子控制集团,它们被认为是单一的纳税人。因为他们是单一纳税人,所以a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研究费用的报销不违反R&E Credit的资助规则。
这种资助合格研究费用的更大灵活性是任何公司在美国增加研究的宝贵工具,并提供了规划机会,以最大化一个实体的全球应税利益。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Clayton & McKe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