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安全更新:faq

A3机器人标准发展部主任卡罗尔·富兰克林回答了她收到的关于机器人安全标准的常见问题。

如果您遵循R15.06,您本身是否也遵循ISO 10218?新标准R15.08和ISO 3691-4也适用吗?

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不同,这是如何。

ISO 10218,第1和第2部分首先由ISO技术委员会(TC)299,机器人提供。然后,10218-1,2的两部分是美国国家的全国范围内通过,作为r15.06,其中包括同一文件中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

另一方面,ISO 3691-4由用于工业卡车的不同ISO TC,TC 110开发,以覆盖“无人驾驶工业卡车”,AKA AGVS。它脱离了AGV WorldView,这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使安全要求对“指南”是重要的。

R15.08是在美国单独开发的,最初的设想是,我们所认为的“工业移动机器人”中的很大一部分能够在不参考导航路径的情况下自主导航。此外,R15.08委员会认为,我们涵盖的许多机器并不是真正的“工业卡车”,从来没有任何能力被“驾驶”或乘坐;因此3691-4的“无人驾驶工业卡车”的描述并不真正适用。

结果,由于它们来自不同的基础和假设,并且并行地发展而不是基于另一个,而3691-4和R15.08-1并非“相同”,同样意义上的10218-1,2 and its U.S. national adoption, R15.06, are equivalent.

在TC 110和TC 299之间的未来联合努力存在一些讨论,因此R15.08-1和3691-4中的两个知识机构的收敛性是未来的可能性。但谈判只是在他们最早的阶段,所以现在或者在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时,现在还没有多得多。

ANSI / RIA R15.08-1-2020与ISO / TS相比,与ISO / TS相比如何?它们是否相当靠近内容,或者它们相当不同?

这两个标准完全不同。ISO / TS 15066涵盖合作工业机器人系统的安全要求,而R15.08-1涵盖工业移动机器人的安全要求。15066在10218-1,2的基础上建立,这有一些烘焙的假设;其中一个是10218和15066所覆盖的“工业机器人”是“操纵器”(AKA“武器”)并固定到位。R15.08-1仅涵盖工业机器人机械手,只要它们附在移动平台上;也就是说,没有固定到位。R15.08-1还涵盖了工业移动机器人,该机器人不纳入将有资格作为工业机器人臂的附件。而且,虽然R15.08-1确实有关10218-1,2(AKA U.S.采用10218,R15.06),但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补充文件,即15066的方式也是如此。R15.08-1是一个独立的,而不是补充。

它们相似的一种方式是,他们都代表了我们如何看待工业机器人的人类安全的范式转变。15066首次描述了如何允许人类进入机器人的保障空间,同时仍然保持人类安全。R15.08-1已经开辟了如何将人类保持安全的可能性,当机器人能够在设施周围自由移动时。两者都与“旧”范式与保持人类安全通过保持与工业机器人分开的“旧”范式 - 尽管仍然是“常规”范式仍然相当相关的情况,因为它仍然代表了销售的绝大多数机器人系统今天。

机器人现在不仅可以与人类合作,还可以与来自不同制造商的其他机器人合作。这有什么影响?

这真的是“互操作性”而不是“安全”本身的问题,因此R15.08-1没有涵盖,这是一种安全标准。虽然我补充说,可以设想缺乏互操作性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情况,但是当天的IMR确实具有传感器和车载逻辑,用于避免避免和碰撞避免,通常应该防止人类被击中(受伤)通过两个不可互操作的IMR中的一个或两个。由于缺乏互操作性而产生的问题往往是经济的问题,而不是安全问题 - 即缺乏生产率,例如,两个非互操作性IMR彼此接触“凝视”。虽然这些显然是重要的关注,但它们也不受安全标准的范围。

但是,其他举措已经在努力解决互操作性问题的解决方案 - 因此,保持调整。

R15.08是否基于统一的标准(类似于R15.06 / ISO 10218)?

目前,R15.08-1是一个国家(美国)或大多数地区标准(北美;我们的许多加拿大同事也加入了委员会)。我们的计划一直是把R15.08带到ISO技术委员会(TC) 299,机器人,作为一个ISO标准的起点,然后可以作为一个协调标准的基础,如10218-1,2。这实际上是我们在R15.06 - 10218活动中使用的模型。一旦可用,我们的设想是,未来关于工业移动机器人安全要求的ISO标准将作为R15.08-1的未来版本被全国采用。我们仍打算开展这项活动,所以未来可能会是这样。然而,这样的工作仍处于早期阶段,所以还不可能更多地说明是否或何时会发生。

自主叉升降机是否被归类为C型AMR?

这是IMRS(工业移动机器人)和AGV(自动引导车辆)之间的“灰色区域”之一。

虽然我们专门从R15.08-1中排除叉车,但如果它被R15.08-1所覆盖,则自主导航的叉车只能是C型IMR *如果*它也将工业机器人手臂作为附件(在除了叉车)。这就是制造C类型的内容,一种C:工业机器人臂附件。如果没有工业机器人臂附件,叉车只能是B型IMR(自主导航+机车+任何其他Cabapility,在这种情况下,叉及其提升能力)。

由于稳定性的要求,有许多针对特定于叉车的安全考虑因素,以实现其升降载荷的特定能力。而且,有一个长期的知识体系开发用于解决它们;在美国,例如,这是B56.5标准。R15.08委员会希望避免“重新监视B56.5标准所涵盖的”重新发明。由于关于叉车的专业知识,我们觉得本身的自主叉车安全标准的发展是值得要求B56集团的要求。也许这是R15.08和B56委员会之间的潜在未来合作领域。

对于自动叉车来说,相应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稳定性的要求,有许多针对特定于叉车的安全考虑因素,以实现其升降载荷的特定能力。而且,有一个长期的知识体系开发用于解决它们;在美国,例如,这是B56.5标准。委员会希望避免“重新调用B56.5标准已涵盖的车轮”。我们认为,由于有关叉车的专业知识,所以本身的自主叉车安全标准的发展是要求B56集团的要求。也许这是R15.08和B56委员会之间的潜在未来合作领域。

“自动化”和“自主”之间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在R15.08委员会会议中讨论过,但我在委员会的时间之前想到。

一般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自动化”只是指“由机器按照一系列预先编程好的动作执行”,而“自主”则意味着机器有更大程度的决策能力。在我看来,在自主能力的范围内,“自动化”的自主程度要低于“自主”。自动化系统可能是,而且通常是相当复杂的。只是他们不依靠他们在环境中的感知来为自己做决定。

在R15.08-1中,我们定义了“自动导向车辆”和“自主移动机器人”的意思:

3.2自动引导车辆;AGV移动平台(见第3.16条)按标记或外部指导命令指示的预定义路径(即导轨)

注1:进入条目:当机器人集成到AGV作为其移动平台时,组合设备变为IMR类型C,并且在本文档的范围内。

注2至入口:有关agv安全使用的所有其他指导,包括提供了机械手以外的附件时,请参阅ANSI/ITSDF B56.5或ISO 3691-4。

3.3自主移动机器人;AMR移动平台(3.16)可以使用避障(3.18)和轨迹规划(3.26)导航,而不是使用预定义的路径(即制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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